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有哪些不变和调整?
1.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8个方面:
(1)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2)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未完成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3)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4)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全部在网上填报。
(5)录取过程中,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新增计划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6)录取过程中,省招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轨迹的6种状态供考生查询。
(7)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并加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上优质本科的比例。
(8)坚持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进程、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2.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
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试行分段填报志愿,集中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优化志愿结构,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
一是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4)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二是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条件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县(市、区)。
三是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文件,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和去年一样,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5)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6)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
(7)调整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部分招生政策。
只有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考生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不再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
(8)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
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经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9)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试点。
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10)倾力关心弱势群体,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3.为什么要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
(1)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普通高校招生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2)有利于高等院校发展。本科批次调整前,我省第一批、第二批本科主要是公办高校,第三批本科为民办高校。近年来,民办高校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形成了一些办学实力强、有优势、有特色的学科,得到了社会认同,部分生源质量较好的民办高校已经进入本科第二批招生。我省本科批次调整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均能录取到较好的生源,有利于高校发展。
(3)有利于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毕业学校的批次有一定要求,第三批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在求职竞聘时可能面临一些限制。本科批次调整后,民办高校的毕业生在求职就业时将不再因学校的批次问题而居于弱势地位。
(4)有利于考生选择填报学校。批次的划分实际上是把考生按高考分数进行划分,有些考生对三本院校有抵触,不愿填报。本科批次调整后,考生的顾虑可以消除,填报院校志愿的选择面更大,自由度更高。
4.为什么要进行分段填报志愿?
(1)有利于招生计划有效完成。往年在6月底一次性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文理类填报志愿的时间与录取时间间隔较长,许多考生填报志愿后改变意向,录取后不报到考生较多,造成招生计划浪费。从已经进行分段填报志愿省份的情况看,分段填报志愿后,考生志愿的有效性有较大提高,高职高专报到率也有较大提高,招生计划完成的有效性较好,给真正希望就读高职高专的学生更多录取机会。
(2)有利于考生了解和考察学校,选择将来的职业方向。高职教育主要是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根据调查发现,部分考生选择填报高职高专志愿时盲目性较大,对自己想上什么学校、想读什么专业、将来想从事什么工作等都考虑不足。今年把高职高专文理类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实地考察学校,作出理性、审慎的选择。
(3)有利于本科掉档考生把握录取机会。在每年的招生录取中,都有分数超过本科批次线的考生因为志愿填报不当而掉档,不能被本科学校录取,其中有部分考生因为没有预估到掉档的情况而放弃了高职高专批次的志愿填报,失去了就读高职高专的机会。在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高专文理类志愿,让本科掉档考生有机会填报高职高专文理类志愿,给他们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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